根据《诸暨市民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诸民〔2018〕36号)精神,经业务主管单位集中推荐或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17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间内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
联系电话(传真):87011681
全文下载: 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名录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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