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诸暨市促进自主创新及成果产业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13〕28号)文件精神,拟对2017年及往年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并通过鉴定和登记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共计3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远轮(诸暨市科技局,0575-87025731);
寿燕萍(诸暨市财政局,0575-87035783)
附件: 2017年鉴定(评审)登记科技成果拟奖励汇总名单.doc
诸暨市科技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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