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因诸农林(林)罚书字[2017]第09号行政处罚信息,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用修复,此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4年9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7263100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