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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中共诸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7/26 9:30:32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诸暨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诸暨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诸暨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立行立改、迅速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委主要领导即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整改工作。紧接着,又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诸暨市委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提出了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二是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把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62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七大整改行动方案,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四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市委常委会每半个月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制、问题销号制和整改问责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实效。
  经过努力,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组转交的176件信访件已全部核查结束,并按要求上报巡视组。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从2015年12月到2016年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8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的案件14件;结案349件,处分34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对667个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履约监管不到位、台账不齐全、资料收集不及时等问题,责成相关业主认真整改到位。对109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中42个项目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对96个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11家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全面实施预中标企业即时备案制度。出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8家采购供应商企业、2家中介代理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强化对最低价中标法项目监管,对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制定完善《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5家招标代理机构被清出诸暨市场。
  3.加强招投标工作全程监管。强化标前监管,出台《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标后监管,严格执行变更申请、审批、审查等工作程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送审中概算审核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抓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通知》,加强标底送审中的概算审核把关。
  4.开展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检查。针对一企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串标、围标以及向有关领导干部行贿的严重问题,经上级纪委审查,发现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成表,市环保高新产业园区原管委会副主任张晓镇和店口镇原党委副书记徐胜杰3名党员领导干部插手水利工程问题,将上述3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名党员干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因违纪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水利工程违规问题,责成市公管办加强监管,对62家施工企业和12家监理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30.48万元,暂停投标资格26家,被清退出诸暨水利建设市场48家。
  5.总结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建立由市水利水电局、检察院、审计局、监察局、公管办、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预防水利系统职务犯罪联席会,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案例分析、信息预警等活动。推行重点水利工程检察院提前介入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决策机制,提升财政公共资金使用绩效。
  二、关于土地整理和出让领域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分析2011年以来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全面排查2011年以来全市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对其中存在虚报面积、工程指定发包未招投标、招投标主体分散、新增耕地浪费抛荒、工程质量不过关等问题进行核查。对全市镇乡(街道)五年来所有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发现2个项目存在中标后转包行为,相关施工单位已受到行政处罚;暨阳街道五浦头村土地开发项目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家镇东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存在虚报工程量问题,该镇原城建办副主任已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委托第三方验收审核、项目后续管护等措施。
  2.认真整改“出让条件、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13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针对为企业量身定制竞买条件的问题,国土部门已对该违规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免职处理。出台《诸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细则》,杜绝同类情况的发生。针对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国土部门已及时收缴违规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针对12家单位(13宗地)欠缴土地出让金12.63亿元的问题,5家单位已缴清欠缴土地出让金3.294亿元,对经函告催缴未果的7家单位8宗地块,已作出终止土地出让决定。
  3.对反映开发区存在违规倒卖工业用地的问题集中全面倒查。2005年起,开发区供应土地总计约11236亩,其中工业用地约8012亩。该批用地的土地供应符合诸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办理工业用地交易101宗,涉及面积约1996亩。这些土地交易均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发区产业导向,未发现土地倒卖问题。
  4.认真整改申菲高尔夫俱乐部等4个高尔夫球场问题。目前,璜山申菲高尔夫球练习场、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练习场、海亮花园酒店高尔夫练习场、西施滩高尔夫练习场等4个高尔夫球练习场已全部关停取缔,涉及高尔夫球练习的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对海亮高尔夫球练习场上的404.6平方米建筑物,已作出没收并公开拍卖处理。对非法占用7567平方米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5.认真整改违规将公益类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土地确权给融资平台公司用于抵押贷款问题。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所涉3个地块,将按国土资源部上海督察局要求到期注销。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坐落在浣纱横路与浣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已办理抵押注消手续。
  三、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以权吸储、存在利益冲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家属及子女在金融系统工作情况大排查。对57名金融系统工作的市管领导干部家属子女逐一核查,发现1名市管干部存在利用职务影响、为其配偶揽存奖金的问题,对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处理,相关奖金已全部退缴。
  2.组织开展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绩效薪酬专项检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绩效薪酬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市内各银行严格按照“以绩定酬、按量计酬”的绩效考核原则,严查当前薪酬、绩效奖励等主要涉及个人收入的考核分配情况,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3.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绍兴市委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承揽存款业务切实防止利益冲突的通知》规定,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在金融机构任职、收入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承揽存款业务情况列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并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四、关于财政资金存放管理不严、资金价值受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镇乡(街道)、各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开设及资金存放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共清查行政事业单位247家,撤销账户20个,上缴市财政6691.4万元,存款回收到开户银行2613万元;清查国有企业90家,撤销账户52个。同时,市建设局、教育局、公积金中心、公管办四家单位已对6.8亿元公款发布了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公告。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出台《诸暨市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诸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拟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要求国有企业之间资金调度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关于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非法集资、投资入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全市党员干部集资、投资入股情况自查自纠。组织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与营利性集资活动自查自纠。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件2015年非法集资类案件,对涉案的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及6名私营企业主,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浙江东宸建设控股集团非法集资案和凯翔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人员中1人被行政记过处分,对不构成违纪的4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存在参与民间借贷的1名市领导及时归还借款并按规定支付利息。
  2.加大对逃废债及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成立以公安局局长为组长的打击逃废债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办案进度,加大对逃废债网上追逃力度。全市今年已打击逃废债人员26人,其中抓获13人,刑拘上网13人;追缴赃款赃物1.2亿元,对4家企业开展了法制约谈。针对34名逃犯逐一落实追逃方案,2016年已抓获逃废债逃犯6名,1名境外逃犯经民警劝投近期将回国投案自首。狠打虚假诉讼和资产转移行为,移送起诉2名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
  3.认真贯彻执行全省防止利益冲突有关制度。制定出台《诸暨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十条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利用干部职权影响揽储吸储,党员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等作了禁止性规定。
  六、关于公安队伍管理不严,信访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逐一调查核实反映公安干警的信访件。巡视组转办涉及市公安局相关信访件共计11件,除转绍兴市纪委4件外,巡视期间交办1件和转诸暨市纪委办理6件,均已全部办结。
  2.重点对公安民警涉及包庇黑恶势力等问题开展大排查。开展对公安民警是否存在包庇黑恶势力、帮助逃废债等情况的大排查。针对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严格队伍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开展“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专题教育活动,重申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各项禁令,开展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督察等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严管氛围。
  3.纠正璜山派出所教导员违规提拔问题,加强干部任用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党委已免去璜山派出所原教导员的相关职务,并责成市公安局对近三年公安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
  4.认真整改个别领导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已调离任职的原市公安局2名领导使用的2辆公车,已于2014年7月和2016年2月归还给诸暨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公安局。
  七、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调整计奖办法,科学制定考核方案。针对自定绩效考核奖近五年增长过快问题,对2015年绩效考核奖实行零增长,具体按照绩效考核平均数与上年持平为基准,根据考核实际得分计发绩效考核奖。同时明确要求不再另设其他奖励项目,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发放奖金或实物。科学制定2016年度部门镇街考核办法,着力使绩效考核更加体现公平原则、激励导向。
  2.追缴违规超额发放的“二保一挂”奖金、津补贴。经清查,涉及市级领导、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共计234.11万元已全部退缴。
  八、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全市一些干部在兼职单位违规取酬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先后核查6个临时性机构相应时段账目,重点核实44名干部在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目前,绍诸高速诸暨指挥部等6个单位所涉及的211名干部按整改要求已退缴40.4万元。
  2.对退休或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6名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已于2016年4月15日前辞去企业所任职务,并书面承诺不兼职、不取酬。在企业兼职的1名退休领导干部已全额退还2013年之后兼职期间所获取的18万元补贴。停止执行《关于退职、退休市领导担任(兼任)群团、社团组织职务的意见》关于工作待遇方面的规定,在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不再领取任何津补贴和奖金报酬。对3名领导干部社团兼职不规范问题清理到位。
  九、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白塔湖湿地办套取公款25万元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和马剑镇两名党员干部收受礼金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白塔湖湿地办原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财务科负责人和白塔湖国营渔场场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超标发放的7.15万元。马剑镇一副镇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另一名干部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的违规问题。对查实存在问题的5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分别扣发1至3个月绩效考核奖;对1家国有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董事长给予诫勉处理,扣发2016年度4个月绩效考核奖,对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2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给予免职处理。
  3.对8名市管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进行调查核实。5名市管干部于4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全市2014年2月以来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进行认真摸排梳理,对58名党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对4名事业人员作出政纪处分,批评教育1人。
  4.纠正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责成市财政局对2013年、2014年“三公”经费超出预算支出单位逐一核查。对“三公”经费违规超支的20家市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超出“三公”经费控制金额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处理,并扣减超支单位预算指标;对2013年、2014年“三公”经费均超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绩效考核奖,并扣减超支单位预算指标;对公务接待费超支的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1个月绩效考核奖,并扣减超支单位预算指标;对公务用车费超支的1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并扣减超支单位预算指标。对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不降反升”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不降反升”单位深入查明原因,依纪依规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面上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日常检查监督。
  5.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浙江省机关事关管理办法》和《诸暨市规范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及管理实施细则》,每月开展抽查。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核实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市人大已对腾空的办公区域办理退租手续,退租面积1100M2,节约年租金66万元。充分利用存量国有房产资源,减少租赁面积,预计可陆续退租8800M2,节约年租金500余万元。
  6.严肃追究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对1名原市领导进行了督促整改,其存在的违规建造坟墓、领取报酬问题已纠正到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对该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在城市建设上过于注重显性成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工程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等会议讨论决策,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
  2.加快修编市域总体规划,严格按法定程序调整控规,确保规划刚性执行。目前,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已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十三五”规划进行充分对接,计划于2016年底全面完成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并于2017年起全面开展各镇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并依法审批。严格规划实施、规划修改,增强规划刚性执行力度。
  3.稳步推进国际商贸城建设。修编完善商贸城区域的相关规划,不断提高集聚力、辐射力。坚持差异化和互补性相结合,强化二次招商,合理架构商贸城的商品结构、经营业态、盈利模式和品牌形象。促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严格控制负债,以专业市场建设带动地产项目开发,力争减少存量债务。
  4.努力改善政府财政负担日益加重问题。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和政府债券置换力度,提高政策性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比重,严控融资成本。
  十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制度压实“两个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从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检查考核和预警提醒、执纪监督、履责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入手,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严明政治纪律着力破除部属、同乡划圈划线等“小圈子”现象等作出具体明确。
  2.积极发挥巡察监督作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二、关于对领导干部离岗退养和选派驻企指导员政策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纠正违规办理领导干部离岗退养的问题。经核查,2012年6月、2013年10月,市委组织部分别对2名年龄未到杠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管干部办理了离岗退养的手续。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停止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2.严肃查处选派驻企指导员政策把关不严问题。经核查,巡视组反馈的3名企业兼职人员,其中2人已于2016年4月15日前回机关工作,1人已办理辞职手续。3人于2013年11月后在企业违规取得的报酬已全额退回所驻企业,对2人在企业兼职清理后仍领取报酬进行了诫勉处理。市委组织部已对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并严格执行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建立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台账记录、定期报备制度。
  十三、关于干部配备不够规范、一些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察工作和换届前期调研准备,对镇乡(街道)、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的职数设置、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以及届期内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巡察审计等结果进行了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镇街、部门领导班子换届干部需求预测分析报告》,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预见性和科学性。
  2.合理设置新一届镇乡(街道)领导班子职数。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整体安排和省委《通知》精神,针对我市五大片组不同类型镇乡(街道)的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产业特色和工作任务需求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因地制宜提出了新一届镇乡(街道)领导班子职数设置建议方案,为规范配备领导干部打好基础。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等规定。统筹考虑当前和换届工作需要,合理掌握干部调配工作的节奏和幅度,遵循干部工作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注重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进一步稳定干部队伍思想。
  十四、关于干部选任视野不够宽、领导身边干部提任过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不断健全规范选人用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五个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诸暨市科(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具体操作办法。严把拟提任人选任前廉政关,加强对拟提任人选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规范执行“两次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在干部日常考察和任职考察中,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遵守六项纪律等情况。
  2.严格落实《非定向民主推荐重要职位人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1月已组织开展一次非定向民主推荐工作,掌握了一批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市级机关部门正职预备人选,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审核,从严控制领导身边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提任人选下一级职务任职时间要求满3年以上。
  3.坚持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更加注重面向基层一线选拔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考察、专项考察和年度考察工作,探索开展干部“走、谈、联、察、研”五步工作法,努力提高知人识人水平。贯彻落实省委要求,强化“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和“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用人导向,结合2016年镇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和从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类人员”中选拔镇乡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4.纠正领导干部家属子女违规进入本地事业单位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查阅相关干部人事档案,对梳理出的需外调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对重要关系人员进行谈话了解,截至目前,所有人员的事实情况都基本调查完毕,下一步将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并严格整改到位。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结合构建干部工作“上、下、管、育、爱”制度体系,分解落实具体任务,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日常监督量化管理、工作日志管理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信息台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加强干部廉情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方面制度,从制度层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不折不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紧紧扭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进一步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真正做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见担当、在严明政治纪律上动真格、在实践“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在同向发力上促实效,努力以责任的落实保障整改的推进。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做好部分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对具体问题的整改,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管理办法、招投标中介机构市场清出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推动各项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确保巡视成果得到巩固深化。四是进一步统筹推动工作。坚持把做好整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机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八大行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美丽诸暨建设、平安诸暨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大抓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抓好经济报表、平安报表、党建报表,确保“半年红”、“全年红”,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3066;邮政信箱: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北路17号诸暨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1800(信封上请注明“对诸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jsjwxfs@163.com。
中共诸暨市委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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