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办发﹝2019﹞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共四个项目,分别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新建和扩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分新建和扩建);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1. “国家级基地”新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基地”项目单位;扩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国家级基地”项目单位。
2. “省级基地”新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产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扩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基地”项目单位。
3. “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工作室”项目单位。
4. “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仍实行省里备案制,具体按照《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浙人社发﹝2018﹞32号)执行。重点向我省八大万亿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倾斜,应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
三、申报名额
国家级基地由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国家级工作室由各地、各主管部门发动所属的省级工作室申报;省级基地每个区、县(市)可最多推荐1个;省级工作室各区、县(市)可推荐不超过3个(其中传统工艺类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数的三分之一)。
四、申报要求
1.“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2.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3.“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浙江省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管理制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4.“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申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各项目所需表格详见附件。
请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诸暨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与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电话:87035676,地址:诸暨市永昌路12号406室。
附件: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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