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和《关于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1〕96号)等相关规定,鉴于绍兴护士学校整体搬迁至现三都中学校区工作推进情况,我局在开展学校教育和住宿成本监审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绍兴护士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jh0075@163.com。
联系人:朱建洪;电话:0575-87019876;传真:0575-8701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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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绍兴护士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doc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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