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由经信局、商务局对全市工业和受中美贸易磨擦影响企业进行摸排(其中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按照2018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的标准要求,经人社局、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金融办联合会审,我市共5406家企业可享受部分社保费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即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止。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公共服务中心1楼北112办公室),联系人:屠海宾,电话:80722163。
附件:诸暨市享受社保费返还企业公示名单(见“附件下载”处)
诸暨市社保费返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诸暨市享受社保费返还企业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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