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诸暨市安华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诸暨市安华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概况:为适应诸暨市安华局部地块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需要,保证片区科学、合理地建设与发展,统筹安排城市各项用地和建设,2018年7月,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委托诸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诸暨市安华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本次规划有8个区块,分别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G区与H区。A区位于江北区块,规划用地面积为0.16平方千米;B区位于三合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0.38平方千米;C区位于现代包装产业园二期,规划用地面积0.69平方千米;D区位于现代包装产业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0.32平方千米,E区位于现代包装产业园二期右侧,规划用地面积为0.13平方千米;F区位于两创园区,规划用地面积为0.21平方千米;G区位于华东袜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为0.32平方千米,H区包括现代物流区及37省道复线另一侧部分,规划用地面积为0.24平方千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45平方千米。
产业导向:继续发展精品袜业、环保新能源、印刷包装、市场物流、电子商务等主导产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创建自主品牌,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等高端攀升,延伸产业链。安华袜业从传统袜业向精品袜业、礼品袜业进行转变。通过印刷包装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并结合安华袜业等优势产业,全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印刷包装业。强化流通功能,提高流通业水平,进一步建设完善街区商业网点,发展建设连锁便民超市;在安华镇区建设综合超市、袜业市场等,形成布局合理、服务方便的商业网络。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规划区主要废气为供热燃料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和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两大类。
规划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取代现状燃油锅炉、生物质锅炉,常规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将大大降低,对环境具有改善的效果。
规划区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企业印刷、注塑、造型、上油剂等工艺,要求规划区企业对工艺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规划区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CODcr、NH3-N等)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cr、NH3-N、总磷等)两大类。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河道,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纳入牌头镇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规划区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企业设备清洗废水、水喷淋排水等,要求规划区企业生产废水采取有效的预处理措施,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在落实上述措施的情况下,规划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废
规划区主要固废为一般固废(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和危险固废(主要有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油等)两大类。
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规划区固体废物,特别是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处理机构合法处理处置。在落实上述措施的情况下,规划实施后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规划区噪声主要为工业企业作业噪声、交通噪声和商贸娱乐噪声等,工业企业要求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落实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交通噪声和商贸娱乐噪声也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下一步开发实施中应重视,道路两侧建议设置绿化防护带,以减少对两侧居民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诸暨市安华镇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地理位置、规划范围、规划目标、产业定位等与上层规划、政策等基本协调,园区部分土地使用功能与相关规划存在一定的冲突,建议在下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时候进行调整,另外要求园区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的要求对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
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评价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推荐方案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审查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孟丹杰 13456581692
地址:诸暨市安华镇华南路10号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1-88975805 胡红波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428号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5-80727112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审查单位名称: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5-80727112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当地主要的现状环境问题;对规划的了解程度;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满意程度;规划实施对周边居民就业和经济收入的影响;本规划的实施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公告起止日期为2018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和社会各界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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