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优质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鼓励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走质量兴业之路,现就2018年度诸暨市“珍珠杯”优质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规范,已列入2018年度创杯计划,在今年10月31日前竣工(申报兰花杯及以上项目应在今年9月30日前竣工),并在12月 10日前由建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规模
①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②单体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③公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④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2、工程质量
①工程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且已落实审查意见;
②达到国家和部颁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与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并有创新提高;未发生过重大工程建设事故,质量等级优良,并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推荐;
③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通过检测;
④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⑤必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同时QC小组活动取得一定成果;
⑥业主和用户满意。
3、安全生产
参评的建筑工程必须是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上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与施工许可证登记一致。
4、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①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
②申报单位在该工程建设中存在腐败行为的;
③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并受到县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④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群访投诉的;
⑤恶意或重复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城区工程文明城市创建不力,扬尘防治措施严重不落实。
二、申报材料
诸暨市“珍珠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一份)及以下附件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诸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5、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创“兰花杯”项目尚须提供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
6、QC小组活动原始记录及成果论文;
7、附文字说明的反映工程内外施工效果图片资料。
三、申报要求
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落入专人抓紧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市建管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
按诸暨市《珍珠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执行,评审时间拟于201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评审要求另行通知。
附:诸暨市“珍珠杯”优质工程申报表.doc
诸暨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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