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诸暨市省级粮油产业技术项目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诸农林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对诸暨市沿余家庭农场“年度完成种植蜜源植物菊花(芝麻或三叶草)等2000米,使用昆虫性信息素、太阳能杀虫灯及香根草诱杀害虫面积达300亩的采用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奖励4万元”,通过市级验收认定诸暨市沿余家庭农场符合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诸暨市农技推广中心反应,联系电话:0575-87032593。
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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