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烟专罚公告字[2018]第106号
2018年10月18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会同诸暨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望云西路25号中通快递中转部发现的一个包裹内查获卷烟若干,现场无人认领。包裹面单信息详见附表。
我局根据面单信息依法进行了调查,但未能查明该批卷烟的货主。上述涉案卷烟货主不详。
请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我局(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号,联系电话:0575-87228391)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诸暨市烟草专卖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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