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诸人社发〔2018〕35号
关于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8〕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诸暨市建设工程中级、诸暨市机电制造工程中级、诸暨市工程系列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现就做好评委库成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较好专业基础、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具备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能认真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推荐程序
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推荐产生,个人也可直接向我局自荐。我局将综合考虑入库成员的专业、学历、年龄、性别、分布等因素,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报绍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被推荐者应填写《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登记表》(见附件一)、《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二),由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我局,同时随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成员,是职称评审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附件: 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登记表.rar
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人选汇总表.rar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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