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办]2018年浙江省侨办关于 “三侨生”身份认定所需材料 |
2018/5/30 10:06:06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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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证明。提供“三侨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本人或父母一方的由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系华侨子女,应提供其父母一方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住在国居留证原件;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母一方持有的在住在国居留证的公证原件;在外实际居住时间证明(必要时提供出入境记录)。
3、亲属关系证明。华侨、归侨的子女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籍复印件(校验户口薄正本);申请认定身份时,已保持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考生,提供父母婚姻关系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
注:1、以上材料中的外文内容需要翻译成汉语,包括“住在国居留证”、《护照》签证等外文内容。
2、上述相关复印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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