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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东街道]关于印发《浣东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2/27 10:19:58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现将《浣东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5日            
浣东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柯桥区钱清镇“1.5”和我市“5.20”大跨度、大空间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三合一”、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
从事丝、棉、麻、木、塑、胶、锦纶等丙类(易燃)火灾危险性制品的企业厂房和仓库,如制鞋、制衣、制袜、玩具、纺织、印染、电子、家具加工和其它涉及易燃品包装的企业,重点整治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企业涉及出租的,同一厂区内出租企业和原企业合并计算。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工业企业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中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未完全拆除问题,厂房之间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原丁戊类厂房(不易燃、纯机械加工)现改为丙类厂房在使用的;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厨房等多种功能混合使用的,办公区域和住宿区域混合使用的,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的。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的;丙类企业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厂房,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原丁戊类厂房现改为丙类厂房在使用,未申报使用性质变更手续,未增加消防设施的。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瓶车充电未划定规定区域充电、停放,擅自私拉乱接的,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的。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的;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5日前)。街道安监站负责方案制定,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各村(居)、各网格要结合实际情况,任务分工、工作职责等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6日至3月31日)。各村(居)、各网格组织力量对照整治范围开展全面排查。2月10日前,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3月31日前,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对整改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3月25日前上报要说明原因并上报下一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前)。安监站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街道工作考核内容。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责令整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依法查处。①存在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②擅自改厂房为仓库或者厂房与仓库、办公、住宿、厨房多功能混合。③未采用实体墙分隔或者分隔不到位;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⑤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或者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灯具、电器。
2.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清人、清车,依法查处:①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②在厂房、仓库、宿舍等建筑内违规停放电瓶车、充电。
3.违规电气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过失引起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4.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拒不改正导致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查处。
(二)按照网格彻底排查到位,严格责任抓整治。
各村(居)、经济发展办网格员要认真摸排各自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抄底式排查,摸清底数。排查时,要认真填写《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1),并形成整治花名册(附件2)实行表格式管理。
安监站、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城建办、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等要形成合力,针对网格员摸排的问题,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告知后仍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单位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开展宣传。
各村(居)、经济发展办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企业主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何宇彬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周伟鲁、邵国利、毛海明、朱彬、顾定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二)强化工作联动和职责。各村(居)、经济发展办要认真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安监站、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等单位要及时采取强有力整改措施并适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效果
(三)落实督导检查。各村(居)、经济发展办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对工业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区域,包村、线办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整治期间,涉及整治的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网格员要实行表格式动态管理,逐步实现隐患“清零”。《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1),整治花名册(见附件2)请于2月9日下班前上报,其中整治花名册2月9日起每十天要进行上报,对单体建筑超过10000平方米的企业厂房、仓库名册及隐患整治情况,要即时上报,单幢超过1500平方或3000平方应登记房东。联系人:张杭萍,联系电话:89096627,邮箱:1592896086@qq.com。
附件:1.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
      2.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
      3.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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