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工作 我要招人
资讯 人才 电商城 房产 汽车 二手 论坛 婚庆 交友 视频 文学 互助
掌上诸暨
政务: 政府领导 | 乡镇部局 | 公告公示 | 政策法规 | 办证中心 | 招投标 | 网络问政 | 举报投诉 | 法律咨询 | 二金社保查询 | 交通违章查询
商务: 便民电话 | 商讯 | 店面转让 | 网上商城 | 培训机构 | 专业市场 | 餐饮 | 旅游 | 宠物 | 许愿墙 | 医院门诊
诸暨资讯 停电公告 拍卖公告 政府部门通知公告 公共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诸暨在线 >>
当前位置: 市委办 >> 正文
[市委办]诸暨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2016/3/8 8:59:06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诸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诸编〔2002〕29号)和《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共诸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诸编〔2013〕82号),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加依法治市方针的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做好涉稳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上传下达工作,指导部署做好不稳定因素预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
  4.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6.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7.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政法各部门信访工作。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综治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审核政法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和基层政法综治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0.指导、协调全市法医鉴定工作,组织市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和市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有关案件进行鉴定。
  11.动员、组织本地区的干部群众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健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各项专门工作;对基层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
  12.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委政法委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委政法委2016年收入预算111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3.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委政法委2016年支出预算为1113.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2.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54万元,项目支出6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诸暨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安排340.86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委政法委机关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精简遗属补助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安排713.1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诸暨创建、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等项目支出和其他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7.60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委政法委退休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4.65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委政法委机关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等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27.03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委政法委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基本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1%。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来诸暨学习考察“枫桥经验”、平安创建、“两网融合”工作等支出,平均每年接待1200余批次25000余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帖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55qmilhau3r9.pdf

 
 
 
 
 
 

客服热线:0575-87020951 传真:0575-87010503 E_mail:zxb@zhuji.net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东路70号诸暨日报大楼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