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湖管委会] 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查程序的通知 |
2016/12/7 9:12:14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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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查程序的
通 知
各科室、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诸暨白塔湖渔业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诸政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现就管委会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程序明确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项目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改变设计方案。确有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应遵循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进行。
2.项目责任单位(科室)应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及工程施工管理相关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由于项目前期调查不足、设计方案缺陷、标底漏项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
3. 项目责任单位(科室)根据相关工程洽商记录表(联系单),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表。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下,且在预算控制价以内的,由变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超过的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1.工程洽商记录表
2.工程施工联系单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抄送: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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